公告日期:2020-01-1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6 只跨市场股票
ETF 调整结算模式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上交所跨市场股票 ETF 调整
申赎结算模式,调整后对于跨市场股票 ETF 的申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其中基金份额、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的方式。
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 MSCI 中国 A 股
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深 300 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等 6 只上交所跨市场股票 ETF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上述申赎结算模式调整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同日发布的公告。上述 6 只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将于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
通过前述网站查阅具体内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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