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停牌有关安排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广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国债十年,场内扩位简
称:国债十年 ETF,基金代码:511290;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发布了
《关于召开广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审议《关于广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将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进行表决结果统计。现就《公告》中关于本基金停牌等事宜提示如下:
1、根据《公告》安排,2020 年 7 月 14 日计票当日本基金将自开盘开始持续停牌,所有场
内业务全部暂停,即停止办理场内交易、申购、赎回等业务。场外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议案》,则本基金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于公告的下一工作日直接进入清算程序,终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不再恢复场内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未通过《议案》,则本基金恢复场内交易事宜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关注。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6 月 5 日刊
登于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的《关于召开广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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