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8
广发上证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7年6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87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
型开放式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若
公布)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
险等等;另外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每日可设定场内份额申购、赎回上限,对于
当日超出设定份额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基金费用、
交易成本、组合持仓与标的指数成份券之间存在差异、基金估值方法与指数成份券取价规则
之间存在差异等因素,可能造成本基金实际收益率与指数收益率存在偏离。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成份债券参与网下债券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
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3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
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至日为2018年9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 年8 月5 日
6、电话: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828
7、联系人:邱春杨
8、注册资本:1.2688 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
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51.135%、15.763%、15.763%、
9.458%和7.881%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党委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兼职副
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国上市公司
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
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
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