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
方式召开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
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于2021年7月2日发布的《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
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期信用,
扩位证券简称:中期信用ETF,基金代码:511280,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宜。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
开,现将具体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并经与基金托
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宜。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 表决票收取时间: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8月2日17:00 (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
准)。
(三)会议计票日:2021年8月3日。
(四)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
1、会议通讯表决票可直接交送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联系电话:010-88087226。
2、会议通讯表决票可邮寄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7号楼11层(100045);
联系人:刘金;
联系电话:010-88066494。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
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7月7日,该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投票
(一)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获取表决票或登录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下载表决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
“公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
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持有人
身份证明文件 (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正反面复印
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
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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