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上证 3-5 年期
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上证 3-5 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上证 3-5 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
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期信用,扩位证券简称:中期信用 ETF,基金代码:511280,
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宜。 为了使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将具体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夏上证 3-5 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并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
市相关事宜。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表决票收取时间:2021 年 7 月 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 日 17:00(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三)会议计票日:2021 年 8 月 3 日。
(四)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
1、会议通讯表决票可直接交送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 层(100033);
联系电话:010-88087226。
2、会议通讯表决票可邮寄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7 号楼 11 层(100045);
联系人:刘金;
联系电话:010-88066494。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夏上证 3-5 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华夏上证 3-5 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
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7 日, 该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投票
(一)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获取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
站(www.ChinaAMC.com)下载表决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 ),并
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
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持有人身份证明文件
(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
件(见附件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
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
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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