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5
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1重要提示
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2317号《关于准予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1月11日至2019年02月1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02月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9年02月20日,并于2019年02月21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9年2月20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上证周期产业债ETF
基金主代码51123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月23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19年02月20日)基金份额总额1,867,636.00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3%。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将采用分层抽样复制法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跟踪。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外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对于非成分券的债券,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另外,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适当运用杠杆策略,通过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然后买入收益率更高的债券以获得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上证周期产业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周期产业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
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第2317号
《关于准予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基金合同》于2017年01月23日正式生效,共募集209,264,614.00份基金份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形拟定了终止基金合同的解决方案,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2019年01月11日起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02月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规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确定为2019年02月20日,首次清算期间为
2019年02月21日至2019年04月15日。
§4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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