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海富通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订立本基金合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同的目的、依据和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原则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
14、《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
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
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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