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4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上证 1-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兴业上证 1-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上证 1-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确定 2020 年 7 月 10 日为兴业上证 1-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证券简称:兴业地债;扩位证券简称:地方债 ETF,基金代码:51105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
基金份额折算方法为: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舍去方式保留至整数位,尾差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折算方法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认
购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本基金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401,546,553.00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91 元;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上证 1-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的基金份额折算方法,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 4,015,463.00 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 99.9103 元。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进
行了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 2020 年 7 月 14 日起在其上海证券交易
所证券账户指定的销售机构查询折算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因尾数处理而产生的损益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投资者可拨打兴业基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00-95561 或 登 录 网 站
(http://www.cib-fund.com.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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