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上证1-5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0-05-12 07: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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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12

兴业上证 1-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长
募集期的公告

兴业上证1-5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兴业地债,扩位简称:地方债 ETF,基金代码:511050(基金交易代码),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80号文准予注册,原定募集期为为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5月15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业上证1-5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上证1-5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兴业上证1-5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0年5月15日延长至2020年6月10日(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0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债券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6月10日),即本基金2020年6月10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自2020年6月11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3月10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上的《兴业上证1-5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0-95561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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