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上证1-5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资讯
2020-03-11 0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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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10

兴业上证 1-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9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80号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采用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 1-5 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 ...... 33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34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7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2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3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8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6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3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4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71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7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9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5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5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 ...... 106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09

第一部分 绪言

《兴业上证 1-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兴业上证 1-5 年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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