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5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ETF
调整申购替代金额处理程序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基金托管
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9月6日起对旗下部分ETF调整申购替代
金额处理程序,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证券简称 基金代码
平安中证5-10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活跃国债ETF 511020
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债ETF 511030
二、申购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方案
1、活跃国债ETF申购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方案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溢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溢
价比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 价比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
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3个交易日(简称为T+3日)内,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1个交易日(简称为T+1日)内,
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
证券。T+3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 证券。T+1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
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注,含交 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注,含交
易费用等)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 易费用等)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
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 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
替 代 金 额 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 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
的 处 理 流 加上按照T+3日的估值全价(即T+3日的估值净价与 加上按照T+1日的估值全价(即T+1日的估值净价与
程 T+3日应计利息之和)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 T+1日应计利息之和)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
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 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
交的款项。 交的款项。
若现金替代日(T日)后至T+3日期间被替代的 若现金替代日(T日)后至T+1日期间被替代的
证券发生付息等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证券发生付息等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T+3日后第1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 T+1日后第1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
补款的明细数据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和基金托 补款的明细数据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和基金托
管人,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3个工作日内完 管人,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3个工作日内完
成。 成。
2、公司债ETF申购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调整方案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溢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溢
价比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 价比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
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3个交易日(简称为T+3日)内,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1个交易日(简称为T+1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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