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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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07: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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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1-1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
调整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 511000, 场内简称: 长三角债, 扩位证券简称:长
三角地方债 ETF,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一、调整内容
自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 10000 份
调整为 15000 份。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
数倍。
2、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
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次调整方案涉及的相关内容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
修改。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400-887-9555;
(2)本公司网址: 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和《产
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
合适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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