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0-10-26 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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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6

关于开放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债 ETF(场内简称:长三角债,
扩位证券简称:长三角地方债 ETF)
基金主代码 5110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
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招商中债-0-3 年长三
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10 月 2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10 月 29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投资者应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份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 1 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及当日赎回份额上限,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2)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 1 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及当日赎回份额上限,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2)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1)场内销售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单,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如下: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网址 客服电话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wone.com.cn 9556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tja.com 95521
  6、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与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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