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9
关于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
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确定 2020 年 10 月 15 日为
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简称:长三角债;扩位证券简称:长三角地方债 ETF,基金代码:51100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基金份额折算方法为: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本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折算方法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
行了折算。本基金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 609,297,597 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10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方法,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 6,092,975 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972 元。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进行了变更
登记。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 2020 年 10 月 19 日起在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指定的
销售机构查询折算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因尾数处理而产生的损益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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