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0-06-19 0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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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18

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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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债ETF”、“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27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9月21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
购和网下债券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债券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9月
21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1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
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
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
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债券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债券进行认购。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
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基金账户”)。
(1)上海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债券认购或
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A股账户。
(2)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A股账户和上海基金账
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3)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
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
过99,999,000份。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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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申报,认购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在认购时间
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投资人的认购申请提交后,在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
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网下债券认购以单只债券手数申报,用以认购的债券必须是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券或已公告的备
选成份券。单只债券最低认购申报数为1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超过1手的部分须为1手的
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债券认购的,单笔认购份额须在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投
资人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9、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或债券,办理
认购手续。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
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
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
细阅读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招商中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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