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长三角债,扩位证券简称:长三角地方债ETF,基金代码:511000,以下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1年3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自2021年3月16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8日。基金管理人已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报会备案,已于2021年3月29日发布《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等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清算资金分配。现就本基金清算资金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本基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现金红利的方式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清算资金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8 日,清算资金
发放日为 2021 年 4 月 14 日。同时,为维护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
以自有资金补足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可获分配清算资金为人民币 101.197 元。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的退出登记等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
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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