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10
兴业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兴业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
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1 年 11 月 19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 17:00 止,计票
日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兴业
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2021 年 12 月 17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从 2021 年 12 月 18 日起
进入清算程序。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基金管理人已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报会备案,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发布《兴
业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在规定报刊上登载了《兴业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现金红利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清算资金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清算资金发放日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
准)。同时,为维护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可获分配清算资金为人民币 1.03401 元。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的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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