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7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基金份额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
行表决。大会投票时间从 2020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5 日 17:00 止(以大会公
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本次大会中,本基金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合计
533,311,350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份额总数 588,318,687 份的 90.65%,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为 533,306,989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投票总数的 99.9992%;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361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08%。
综上,本次会议议案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大会的计票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50,00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国寿安保中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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