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8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 年第 2 号)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
据 2015 年 3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准予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485 号)注册和 2015 年 4 月 27 日《关于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
函 [2015]1130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9日生效。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型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了基金管理人高管信息、场内证券简称、指数许可使用费相关的内容,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12 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设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2.88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联系人:耿馨雅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设立。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4.9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军辉先生,董事长,博士。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总监、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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