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7-10 07:18: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7-10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签署的协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10日起增加国
金证券为如下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投资者可通过国金证券办理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业
务。

序 产品全称 基金代码 场内简称



1 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390 沪 深 300ETF 平



2 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590 中 证 500ETF 平



3 平安中证5-10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511020 活跃国债ETF



4 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511030 公司债ETF

资基金

5 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5700 新能车ETF

6 平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6180 光伏ETF平安

7 平安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6760 养殖ETF

8 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516820 医疗创新ETF



9 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6890 新材料ETF平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
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
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
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