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1
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2季度报告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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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20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企ETF
场内简称 国企ETF
基金主代码 510270
交易代码 51027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6月1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832,064.00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紧密跟踪标的指
数(上证国有企业100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
上证国有企业100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
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
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
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
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以便实
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但
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有企业100指数。如
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上证国有企业100指数的编制
及发布,或上证国有企业100指数由其它指数替代,或由
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证国有企业100指数不
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它代表性更强、更
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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