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9
上证国有企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企 ETF
场内简称 国企 ETF
基金主代码 510270
交易代码 51027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6 月 1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832,064.0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紧密跟踪标的指
数(上证国有企业 100 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上
证国有企业100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
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
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
分红等行为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
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误差的
有效控制。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但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
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有企业 100 指数。如果
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上证国有企业100指数的编制及发
布,或上证国有企业 100 指数由其它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
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证国有企业100指数不宜继续作
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它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
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
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
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是股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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