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25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牧原股份”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牧原股份:关于策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牧原股份自 2015年4月 7日起停牌。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24日起,对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除ETF基金外)持有的“牧原股份(代码:00271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除ETF基金外)持有的牧原股份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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