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1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汇安上证证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2 号)
招募说明书
(更新)
二零二四年六月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9 年 10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汇安上证证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117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证券行业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剔除下列股票后的所有上海 A 股股票。
1)上市时间不足一个季度的股票;
2)暂停上市股票;
3)经营状况异常或最近财务报告严重亏损的股票;
4)股价波动较大、市场表现明显受到操纵的股票;
5)其他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应该剔除的股票。
(2)选样方法
将样本空间内所有属于证券行业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
(3)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 报告期样本的调整市值 × 1000
除数
其中,调整市值=∑(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当
样本数量超过 10 只(含 10 只),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 15%;当样本数量在 10 只
以下,单个样本不设权重限制。
4、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5、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其他风险等等。其中,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特有风险主要涵盖:指数化投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包括上市交易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交易风险、参考 IOPV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风险等等,具体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章节。
6、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7、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8、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9、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1、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有关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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