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8
华安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15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上证 50ETF 基金代码 510190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02-23 上市交易所及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市日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2-23
基金经理 刘璇子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4-07-07
场内简称 上证 50 基(扩位简称:上证 50ETF 指数基金)
注:自 2023 年 2 月 23 日起,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
《华安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
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衍生工具
(股指期货等)、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
可转债)、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投资范围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
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指
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
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50指数。
1、组合复制策略
2、替代性策略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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