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1-1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上海电气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上海电气(601727)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调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11日起对公司旗下产品持有的上海电气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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