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调整指数使用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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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6 08: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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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2-26

  

关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ETF 调整指数使用费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对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 ETF 的指数使用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调整后指数使用费

基金名称 调整后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费率 调整后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年费率 0.03% 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时,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3.5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无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年费率 0.03% 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时,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1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无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 500 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 500 信息技术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 500 医药卫生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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