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26
关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ETF 调整指数使用费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对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 ETF 的指数使用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调整后指数使用费
基金名称 调整后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费率 调整后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年费率 0.03% 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时,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3.5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无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年费率 0.03% 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时,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1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无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 500 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 500 信息技术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 500 医药卫生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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