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8
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
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985
号文核准募集,《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9 月 19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06 月 14 日至 2023 年 07 月 04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关于终止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
止基金份额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07 月
05 日计票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并终止基金份额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
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23 年 07 月 05 日,并于 2023 年 07 月 06 日进
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上证周期ETF
基金主代码 51011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9月19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07 2,416,764.00 份
月05日)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
小化。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按照标的指
主要投资策略 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进
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周期行业50指数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
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0】985 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9 月 19 日正式生效,
募集期间共募集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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