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基金资讯
2018-03-23 0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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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3

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规范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 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 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规 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 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上证社会 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 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 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基金合同》)。 基础上,特订立《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

释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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