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
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0]237 号)。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民企 ETF
交易代码:510070
终止上市日:2020 年 8 月 13 日
二、 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
自 2020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 17:00 止,审议了《关于终止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进
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0 年 7 月 1 日止,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交易,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37 号)。
三、 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533
网址: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