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基金资讯
2020-07-21 13: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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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21

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0070,场内简称:民企 ETF)已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

本基金从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0 年 7 月

1 日。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刊登了《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发布的《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清算报告等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清算资金分配。具体
情况如下:
本基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现金红利的方式向场内基金份

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分配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资金发放日为

2020 年 7 月 28 日。同时,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清

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份场内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
2.19633 元。
本基金资产清算后续工作事项均将在本基金份额退出登记前完成,本基金份额退出登记手
续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址: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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