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ST信威”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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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0 07: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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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3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持有的“ST 信威”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9 月 5 日下发的[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7 月 30 日起,对公司旗下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

“民企 ETF”,代码:510070)持有的股票“*ST 信威”(600485)按照 5.24 元/股进行估值(“*ST 信威”已被调出上述 ETF 标的指数样本股)。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2019 年 7 月 30 日上述 ETF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未包含上述估值调整
的影响,因此民企 ETF 该日的 IOPV 可能与其该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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