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2018/09/19)
基金资讯
2018-09-19 07: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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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9

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场内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民企ETF;交易代码:51007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8年9月17日,本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666元,相对于当日1.449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4.98%。截至2018年9月18日,本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为
1.660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8月5日,并于2010年10月29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基金份额。
2、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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