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下调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24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下调基金管理费率、托
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下调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同时,相应修订《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
《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由0.33%/年下调为0.30%/年,托管费由0.10%/年下调为0.05%/年。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相关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章节基金合同修改前基金合同修改后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滨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
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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