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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3 08:34:02 股吧网页版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4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旗下19只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4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

旗下19只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

集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流动性风险规定》的,

应当在《流动性风险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予以调整。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流动性风

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

备案,于2018年3月23日修订旗下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收益增强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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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一、修订的主要内容

我司主要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基金合

同的“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

“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进行了修订(具体

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同时,基金托管协议有关章节作相应

修订。我司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上述内容。

二、旗下19只基金赎回费率调整

依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

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前10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货币市场基金

,当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

0%且偏离度为负时,应当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

七条的要求,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

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旗下

涉及上述规定的19只基金调整赎回费率,具体情况如下:

1、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原赎回费

率如表1-1,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具体如表1-2:

表1-1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前的赎回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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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3 14:35:02
华商系还有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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