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关于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
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8月16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保本期为每3年一个周期,目前处于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正常运作中,第二个保本
周期将于2017年9月25日到期。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依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关于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以下简称《规则公告》),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保本周期到期日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7年9月25日。
2、保本周期到期选择期期间
本基金本次保本周期到期选择期期间为2017年9月26日(含)至2017年10月9日(含)
。
3、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1)赎回本基金份额;
(2)将本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份额;
(3)持有转型后的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4)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选择期结束后仍没有作出任何选择,本基金管理人将默认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愿将所持有的全部本基金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无需支付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选择上述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选择部分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转型后的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出的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管理人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日期为《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日,即2017年10月10日。
4、基金变更日
从选择期期间结束日次日(即2017年10月10日)起,本基金变更为金元顺安优质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自2017年10月10日起《金元顺安保本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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