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2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2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09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24号)和2010年1月5日《关于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0]6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1日生效。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公司”)股东于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2015年3月6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并于2015年3月12日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于2015年7月15日由“金元惠理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同时做相应修订变更。
2017年12月4日,本基金就相关实质性内容的调整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并于2017年1月15日,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及相关事项调整的变更注册及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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