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6-08 07:53:53 股吧网页版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季季添金份额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08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季季添金份额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5500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以“运作周年滚动”的方式运作。季季添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3 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
岁岁添金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每次开放仅开放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2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1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1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诚季季添金 信诚岁岁添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50015 55001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与转换转出 是 否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本基金季季添金份额
(以下简称“季季添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3 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3 个月的对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后续月份实际不存在对日的,则到期日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2017 年 6 月 12 日为季季添金的第五个运作周年的第二个开放日, 即在该日 15: 00 前接受办理季季添金赎回与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此次开放日不开放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季季添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
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季季添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季季添金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 1.0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1、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 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
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 2)申购费补差: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
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申
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1+转出
基金申购费率)
由非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结转收益)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目前暂适用于本基金季季添金份额与本公司募集管理的以下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信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