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0
关于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国融证券为销售
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
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旗下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
550003)将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起增加国融证券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1、自 2018 年 7 月 20 日起,本基金增加国融证券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国融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
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投资者在国融证券单个账户办
理本基金单笔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单笔赎回、转换转出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00 份
(赎回、转换转出后将导致在国融证券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转换转出)。
本基金在国融证券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00 份,因赎回等原因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剩余的本基金份
额低于 100 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和本公司网站上的
本基金《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有关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 2015 年 2 月 9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及本公司网站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 1)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385 公司网址: www.grzq.com
( 2)投资者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 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
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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