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0
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
基金主代码 5400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8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
《 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1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 A 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40012 001149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7885 1.783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05,625,703.66 741,270.1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10,562,570.37 74,127.0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3.7 3.7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1 次分配
注:根据《 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每
单位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金额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单位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截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105,625,703.66 元,本基金 C 类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741,270.16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9 月 22 日
除息日 2017 年 9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9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红利再投资日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
将按 2017 年 9 月 22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上述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直接计入其
基金账户, 2017 年 9 月 26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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