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09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
基金主代码 540009(强定投代码 0001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0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2 次分配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138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元) 33,525,918.3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10,057,775.5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5
注:根据《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
利再投资方式,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 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
不得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30%。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0 月 9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0 月 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0 月 1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红利再投资日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红利将按 2017 年 10 月 9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上述
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7 年 10 月 11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
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 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
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
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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