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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18 11:30:26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汇丰晋信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18

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
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
监会公告[2008]38 号) 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 关于发布中证协( SAC) 基金行业
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中证协发[2009]97 号) 的有关规定,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
致,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7 月 17 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
牌证券华录百纳( 证券代码: 300291) 采用“ 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 在上述
停牌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
法进行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将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
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
的 约 定 对 基 金 所 持 有 的 投 资 品 种 进 行 估 值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hsbcjt.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了解基金份额净值
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
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
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
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
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 谨慎
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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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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