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3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前言 (一)订立《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 (一)订立《建信转债增强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则 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证券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销售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关规定。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释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
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