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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17 09:30:54 股吧网页版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预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17

   临时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预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信内需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正式生效。 根据本基金基
金合同相关约定, 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
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4、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
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近期对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 具体的分红事宜以分红
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因分红事项带来的基金资产净值波动风险。
特此公告。
临时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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