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7
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01号)和2016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1461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通制度限制或调整带来的风险、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香港交易市场制度或规则不同带来的风险等,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是指数基金,其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上证港股通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将仅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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