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0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参与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51993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上
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2月14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2月1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7年2月1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7年2月1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7年2月14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上述业务申请的,将被视为下一开放日的业务申请。
基金合同存续期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公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
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1.2%
100万≤M<500万0.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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