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5-23 20:13:55 天天基金手机网页版
8月24日是网贷大限,要清理一大批平台? 本文系融360专栏作者“祝伟明”原创作
8月24日是网贷大限,要清理一大批平台?
本文系融360专栏作者“祝伟明”原创作品,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融360官方立场,转载请联系作者授权。
最近,在老祝的社区,一位宝友不安地提出了如下问题:
“关于8月24号大限将至,网贷平台存活的几点疑问:
一是,签完存管协议,到没有正式上线的平台,如何处理?
二是,压根没签协议,也没有合作意向的平台将何去何从? ”
虽然老祝家的银行存管,也在对接,要近期上线,但是就以上的问题,还是觉得有必要谈谈自己的看法。
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反映了很多投资者的担心,也同样反映了一些投资者缺乏主见、人云亦云,认识上有很多误区。
误区一:8.24日是网贷大限,要清理一大批平台?
放心,8.24日后什么也不会发生,平台不会突然就不能经营了。
首先,我们基于常识来分析。一个好好经营的企业,就因为有几个地方没有达到合规要求,没上存管,就会被强制要求停业吗?
如果这样,那待回款的项目怎么办?收不回来,投资者怎么办?
其次,要认真学习去年8月24日,银监会发布的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中提到了一年过渡期,是给了平台进行整改的时间。
过渡期之后,不应再有主动的违规事实发生。例如超限额的标的,就不应再发。
即使存在违规问题,按程序也是要先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才可能会取消经营资格。
第三,从目前的进度来看,大部分平台在8.24日是无法达到《暂行办法》中所有的要求的,这个整改的时间必然延长。
核心的事项就是备案、银行存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这三件事,备案是前提;按照《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规定,如果没有备案,银行存管是不能上线的(虽然实际当中,很多并没有如此执行)。
实际的情况呢?
全国除了少部分省市出台了有关网贷的备案细则外,大部分都还没有发布这个备案细则。细则发布后,各平台还要准备材料、自查自纠,最少也要1-2个月。即使各地备案细则在6月发布,等备案完成,也必然要到8月底或者9月去了。
备案之后,还要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也得不少时间。
所以这个8.24日大限的说法,耸人听闻。更大意义在于,这个时点之后,平台不能再有主动的违规事实,能够完成的合规事项,都要一一完成。
误区二:银行存管没上,8.24日后平台就要关门?
放心,没签协议的,可以继续签;签了没上线的,继续开发,直到上线。
银行存管有无,不影响平台之后的经营。
真正影响的,是在备案工作启动后,平台能否顺利地完成备案,这个才是重点。
而备案是银行存管上线的前置条件,先后顺序一定要搞清楚。只要能够备案通过,银行存管自然不是问题。
银行存管,只是平台将来运行的基本要素,越往后,提供存管服务的银行会越多,平台只要不是涉嫌诈骗、真正认真守法经营,并没有太大的难度。
投资者没必要把过于关注存管,平台既不会因为存管变得更加安全,也不会因为还没存管,就不安全。
综上所述,对于即将到来的8.24这个时间节点,我们可以这样来看待:
1、区分主动合规事项和被动合规事项。
主动合规的事项,是指平台靠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就完全能够达到的。例如进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进行安全测评,详尽披露项目信息,停止实施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等等.....
被动合规事项,是平台必须依据外部的条件支持,才能进行的合规行为。例如要在当地金融办备案,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等,就依赖于地方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对投资者来说,8.24之后,重点是看主动合规事项是否都达到要求了。
如果主动的合规事项都能够一一完成,那么后续的备案也不会存在太大的障碍。
2、合规不能与安全划上等号。
即使一个平台把所有的合规事项都做了,包括备案、银行存管等等,都搞完,那风险就极大降低了吗?
不见得。
合规之后,可以极大地减少诈骗风险,清理掉一批明显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平台。(但大部分的投资者,通常遇到的并不是诈骗风险,撸羊毛的除外)
毕竟合规,只是形式,无法改变企业的实质,无法降低平台经营的风险;经营的好坏,这不是上个银行存管能够解决的。
例如,一个借款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还款能力?相关的风控措施是否完备?这些还是要看平台的团队能力和专业度、品行等。如果有意造假,监管是无法事前发现的作者:祝伟明 公众号:老祝说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