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7
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君欣债券
基金主代码51963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3月21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3月21日
注:1)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如果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视为下一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场外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
场内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会员单位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且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关于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的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同,以本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50万以下0.8%
50万(......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