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1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日证监许可〔2016〕1206号文准予注册,基金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7月22日生效。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11月9日证监许可[2018]1819号文准予变更注册。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8年12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修改基金运作模式和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8年12月24日(包括该日)起,《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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