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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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度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7 年 5 月 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3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 浦银安盛幸
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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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5 月 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幸 福聚
利定开债券 A
浦银安盛 幸福 聚
利定开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320 51932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封闭期
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下一个开放期。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
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
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
算,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
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2017年度开放期定为: 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10日,共计5个工作
日。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2 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
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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